随着大气环境污染形势越来越严重,以及国家对环境空气控制要求的提高,需要远程在线,实时连续监测的掌握排放源状况,及时反馈处理,这对于环境在线仪器设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已于2019年2月原则通过审议,计划将在十四五期间正式实施,至今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多项在线环境监测标准及规范,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HJ1087-202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等,要求不同行业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此外还印发了针对监测组分的相关标准规范,如《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0-2018)、《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1-2018)、《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2-2018)、《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1013-2018)这对于规范在线监测仪器标准,确保在线监测仪器数据准确无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在线监测仪器对于环境管理部门掌握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我国环境监测迈入科技精准治污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在线监测仪器设备还处于初期阶段,存在仪器种类繁多,监测方法标准不统一、运营维护难、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这对于真正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排查筛选污染源还有一定的难度。
目前国家标准正在完善在线监测仪器标准,对于科研企业研发在线监测仪器具有指导意义。但对于企业在线监测运营、设备厂商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管理还需要进一步的联动协调,一方面企业在线监测多有第三方公司来完成,这对于没有太多资金实力的企业确实有一定的压力,应指导企业培养公司内容的专门管理人才,降低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在线监测数据与污染处罚相关联,企业为了降低污染数据,会采一些措施篡改监测记录,监测数据偏低,以使企业免于处罚;设备厂商方面,技术水平有待提高,或未能及时有效提供解决方案也是重要的影响环节,此外,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的在线监控平台未能有效使用,比如采集了大量的数据,未能有效分析企业污染状态,以提出监管措施,或者监测数据超标报警未及时反馈等,这些都是导致在线监控仪器并不太可靠的因素。
在线监测的推广运行除了靠国家标准法规强制实施外,还需要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管理理念,设备厂商根据新标准规范研发准确度更高的仪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企业、厂商畅通机制,共同努力,才能将在线监测仪器发挥更大作用,真正的解决环境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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