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学仪器与仪器共享的涵义
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教育部于2000年发布了《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在第二章第九条中界定了贵重仪器设备的判定标准,以购置金额为主要判断标准,即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即为贵重仪器设备。
仪器共享
共享是在一定的政策体制、激励措施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的所有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共同使用彼此资源的一种机制。
仪器共享则是以仪器设备为主体进行的共享活动,国家之间可以进行仪器共享,市县区甚至是个人之间也可以进行仪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成本高、投入大,切不能当做“一次性”产品来购置和使用,提高投入与产出的比例非常重要。
国外发达国家在仪器共享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较大进展,例如,美国的科技资源共享门户平台、英国的国家计量公共检测研究和服务共享平台(PNL)、德国联邦物理技术研究院(PTB)等;同时,国家之间也尝试了国际合作,例如英国PNL和德国PTB就曾开展共享项目,进行资源设备共享。
目前国内仪器共享模式正在建设和推广中,已经建立的有中国科学院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清华大学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和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均公开共享仪器信息。自21世纪以来,国家一直在积极推进仪器设备共享建设,但目前的效益还远未达到预期,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建设经验和成果,以期为国内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建设提供参考。
文章来源:中国科学仪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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